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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第三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2020/6/19 11:17:39      点击:523

2020616,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第三党支部全体党员在励行楼二楼党员活动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活动由党支部书记符黎明同志主持。   

会议第一项,按照院党委《 关于开展纪念建党99周年暨先进党总支、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第三支部召开全体党员大会,民主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党支部书记符黎明同志向全体党员宣读了评选方案,传达了院党委对本次评选、推荐优秀党员的指示精神,介绍了本次评选推荐标准。经第三支部全体参会党员无记名投票,最终推选产生2名优秀共产党员和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候选人。通过推荐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了支部全体党员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的激情,加强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示范性建设。

 

会议第二项,符黎明同志通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文章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文章指出,《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首先,要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其次,要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再次,要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民法典》主题党日活动,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在5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切实实施民法典”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的领悟与实践,通过集中学习,党员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法典》立法精神与具体制度的认识,学习了解了民法典的规范既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外在表征,也是追求美好生活的无上公器,更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供稿:第三党支部    周丽妍(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