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部工作职责
一、在医院(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和副院长的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学校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部署,抓好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落实。
二、根据青海大学、青海省卫健委教学工作指示,负责全院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后教育学生的日常教务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职称评审以及日常教学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按照大学、省卫健委的教学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落实教学任务,包括:辅助相关专业学科负责人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教学计划、下达教学任务书、审定授课教案、统计并发放教材、检查教学质量、安排教学考试、三级听课、参与教学评估等工作。
四、协助院领导,起草教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教学管理相关文件。
五、将大学、省卫健委政策文件、通知、规定等及时传达有关领导或有关教师,同时将本院需要上报的材料、报告等及时报送上级领导、有关部门。
六、做好教学质量监管,负责以学生为中心的临床理论、见习、实习、轮转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定期检查各教研室、研究生学位点、专业基地和科室教学活动、安排好院领导督察临床教学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评教意见,并组织整改。
七、负责临床医学院师资队伍建设,拟定师资队伍培养计划,抓好教师的遴选、培养、考核、职称晋升、奖惩等各方面的工作。
八、负责临床医学院学生的临床见习、实习、轮转教学管理工作,整理相关教学文件。
九、负责检查教学进度、组织落实教学检查及各项评估工作。
十、负责安排临床教学工作会议、其他教学相关会议。
十一、负责各教研室、专业基地教师经费的核算、申领和发放工作。
十二、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健康疏导,做好学生的各项评先选优。
十三、以学期为单位,将工作中形成的各种资料整理完整后交档案室归档。
十四、负责组织全院教学成果项目申报、在研项目管理、结题验收项目督查及全院各教研室、硕士点、专业基地的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完成教学成果统计、学术讲座组织等工作。
十五、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