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直接攻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2025/9/25 10:45:26      点击: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海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青海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2026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学校和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共同开展推免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配合研究生院完成推免生招生录取等工作

(二)成立以临床医学纪委书记为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负责临床医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的全程监督、检查及违规处理,负责受理考生举报与投诉,并对复试工作中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三)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临床医学院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成员由临床医学院招生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学位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等组成。

接收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及我校相关体检要求。

(四)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6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六)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七)申请直博生除需满足以上条件外,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潜质。

接收类别专业和人数

(一)硕士生

我院所有学科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我院接收推免生总额原则上不超过临床医学院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50%,招生学科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二)直博生

我院一级学科博士点临床医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5年,拟接收推免生8人左右。招生学科专业以我校公布的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四、材料提交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二)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主管部门公章;

(三)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获奖证书;

(五)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

(六)回避情况说明。凡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在我校或我院工作,尤其是在所申请推免的学科专业工作的,要主动说明报备。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院将根据学校规定取消其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五、接收程序

(一)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9月22日—10月20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并注册,按网上要求和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

(二)学校研究生院依据推免生网上报名信息做好数据审核,并分别于9月28日前和10月15日前两个阶段对填报我院志愿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并接受。

六、复试录取

(一)复试工作

1.复试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2.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线下复试方式进行,以面试考核为主,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时间:2025年9月26日 下午15:00

复试地点:青海大学附属医院仁泽楼17楼消化内科示教室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10分)、外语能力考核(20分)、专业能力考核(30分)、综合素质考核(40分)。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及其科研创新能力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直博生重点考查学术能力和创新潜质。

(二)录取工作

1.我院根据推免生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3.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学校将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

4.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全部录取流程的考生,推荐免试接收无效。

体检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国家入学体检要求的且复检仍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有关具体学费及资助情况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信息。

七、其他事项

(一)推免生必须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我校将取消其报名、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按照教育部要求,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拟录取资格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我校已录取的推免生应遵纪守法,认真完成学业。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取消其推免生录取资格。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青海大学《关于做好青海大学2026年接收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71-3921307

电子邮箱:qdfyyjsb@126.com

人: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