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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临床医学专业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工作安排

2020/5/18 12:06:15      点击:

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和《青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青大校研字〔202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院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障复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2.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3.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生源质量。

二、复试时间

515日开始有序启动,至65日结束,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考生须及时查看青海大学及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官网通知。

三、复试方式及设备

2020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平台选用“青海移动云考场”(电脑系统:Windows7及以上、苹果 Mac电脑浏览器;谷歌Chrome浏览器推荐下载地址:https://www.google.cn/chrome/。)“腾讯会议”做为备用平台,“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抽取面试试题”。

(一)设备要求如下:

1.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优质无线wifi网络或者4g网络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二)考生按“双机位模式”进行面试。

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与面试专家的音视频通讯及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正前方。要求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从正面拍摄。考生应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面试专家可见画面中。第一机位须为带摄像头、麦克风的手机或计算机。

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面试场所环境的侧后方。要求摄像头从考生右侧后方成45°,拍摄考生侧面和第一机位。第二机位须为带摄像头的手机或计算机。

(三)复试方式及内容:复试方式为现场口试答题,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对本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

(四)复试满分为5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30分钟。

(五)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请考生注意,不要出现与面试无关的举动。

四、复试规则

1.成绩要求。考生成绩须达到B类地区《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比例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按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确定。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名单组织复试。

五、资格审查

在网络远程复试前线上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提交时间请关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官网),考生端网址https://ykc.hanwangjiaoyu.com/user/login/QHU

材料要求如下:

1.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本人《准考证》、学籍学历证明、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往届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

2.学术水平备用材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科段开题报告和论文初稿,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论文或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学术水平支撑材料。

3.符合少数民族初试资格合格线的考生,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培养骑缝章协议和户籍证明。

4.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六、调剂

调剂考生须满足青海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基本要求。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及入学资格。

七、录取工作

(一)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 +复试成绩×40%

(二)录取规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

2.录取时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均相同,按照先看政治单科成绩,后看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程序

1.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要求,通过复试待录取的研究生需本人到当地三等甲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纸质或电子版体检报告。

2.复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将拟录取名单连同复试记录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审定后报省招生办公室并经全国研究生录检办公会批准后,由研究生院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发出录取通知书。

3.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4.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再次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份、学籍学历等重要信息审核,审核未能通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八、相关规则解释权归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电话:0971-6162093

邮箱:qdfyyjszs@126.com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同仁路29号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

邮编:810001

青海大学教学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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