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法治医院建设责任清单

2017/3/28 10:27:43      点击: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将我院建设法治医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具体分解如下。

一、依法治院完善制度体

    (一)完善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修订《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青海大学附属医院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度》、《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细则》等。大力推进医院综合治理,制定年度综合治理工作方案,提高公共医疗突发事件防范处置和防灾救灾减灾能力。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院办公室。配合科室:综合治理办公室及各行政职能科室)

    (二)加强医院依法执业、严格从业人员、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维护医疗服务管理秩序;大力推进医院“依法执业、规范行医、持证上岗”,保障医院健康有序发展;加大依法执业、依法行医的检查考核力度,相关职能科室定期对医务人员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和常规等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积极配合卫生系统医疗机构卫生综合执法检查,院内不定期开展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和追踪,并限期整改。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办公室、医务部、护理部。配合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及各临床科室)

    (三)加强依法治院、民主管理力度,坚持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党内民主;推行院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科务公开,保障职工权益,坚持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牵头科室: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及各临床科室)

    (四)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防体系建设。院内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院领导班子坚持召开民主生活会,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底在中层干部会上进行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院纪委适时对有关干部和医务人员进行诫勉谈话。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及各临床科室)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五)认真落实《青海大学附属医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科学界定行政决策权,明确重大决策范围、程序和规则。调整完善行政职能和医疗决策等方面专家库,逐步开展重大决策的调查、预测、分析等工作,严格执行医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增强重大决策职工参与,落实医院重大决策评估机制。(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六)建立医院法律顾问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法律顾问聘任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在医院制度建设、决策咨询、执法监督、案件代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的积极作用。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七)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八)自觉接受党委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切实履行医院党委党风廉政和反腐败主体责任。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九)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进一步完善层级监督,坚持对资金、资产、采购等权利集中的科室进行分岗设权、分级设权,定期轮岗制度,及时接受审计检查并做好整改工作;完善纪检监察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制度。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十)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采购等工作运行管理。做好招投标信息的公开工作,提高招投标工作的透明度,落实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等要求。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及各临床科室)

    (十一)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违法行政、违法行医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热线、举报箱、电子信箱等监督渠道。

    (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及各临床科室)

四、全面推进院务公开

    (十二)依法向社会全面公开行政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

(十三)创新院务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依法推进医院重大项目、“三公”经费、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决策、执行、结果公开。

(牵头科室:财务部、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五、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十四)建立健全医患矛盾预警机制。健全医患调解组织,第一时间了解医患矛盾,反映患者利益诉求,及时发现和掌握医患矛盾线索,为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牵头科室:综合治理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十五)建立健全患者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进一步改革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患者及家属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法律渠道维护合法权益。

(牵头科室:信访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十六)进一步完善医患矛盾动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医患矛盾纠纷的发生、发展以及变化规律的研究和分析,改进分析研判的形式和内容,缩短分析周期,将分析研判的重点放到实时动态、重大个案、阶段性、区域性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上。

(牵头科室:信访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六、推进医院法治能力建设

    (十七)聘请省法治办、省司法厅等法律专家举办宪法以及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专题培训班。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十八)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制度,每年举办法治讲座2次以上,一般工作人员不少于20学时,法治工作人员不少于40学时。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十九)积极配合省法治办公室组织全院职工进行全省普法考试、组织新招进人员和副处以上领导干部任职法律考试。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二十)进一步完善医院依法行政制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十一)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卫生计生纪念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加“法治宣传月”活动。推动学习宣传宪法和卫生计生相关法律法规活动。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二十二)积极开展“法律七进”活动,落实各职能科室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职责。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二十三)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机制,医院党委(党组)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并实行“谁主管、谁普法、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督促各职能科室落实普法工作任务。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宣传科。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八、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二十四)加强对法治宣传及法治医院建设的领导,发挥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二十五)及时研究解决医院法治建设、普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推动机制。

(牵头科室:党委办公室、医院办公室。配合科室:行政职能科室、各临床科室)

(二十六)在全院范围内树立法治宣传工作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医院电子屏幕、院报、网络、展板等媒介宣传法治医院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出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医院建设的良好氛围。

 

                                       

                                中共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委员会

                                        201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