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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环境保护厅到青大附院进行监督检查

2017/3/23 14:46:57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320日上午,由青海省环境保护厅辐射处处长佘海强、青海省辐射环境管理站副站长李亚旭、西宁市环保局符江等6人组成的监督检查组,对我院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进行例行监督检查。

   

 

     

根据监督检查组要求李占全院长就我院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运行情况、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法规执行情况、放射源使用转让、安全防护措施维护及维修工作记录及人员培训等情况向检查组专家进行了详细的汇报。

   

 

     

随后,各位专家就我院辐射安全防护与应急管理制度、文件、放射源转让审批手续、辐照场所检测记录、辐照场所工作人员资质档案、剂量检测记录、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等进行检查。并对放疗科钴60治疗机、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后装治疗机机房,核医学科ECT室,介入科DSA室,影像中心CT室、放射科数字化X线机房等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实地检测。各位专家对医院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客观的意见和建议。(供稿:医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