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大学附属医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须知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工作相关事项:
一、愿检尽检核酸样本检测点工作时间自1月11日起,调整为周一至周日均开展采样工作。
地点:发热门诊东侧采样区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30
二、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标本采样
1)正常工作时间段内
地点:仁泽楼一楼、精诚楼一楼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周末及节假日
地点:精诚楼一楼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次日前往门诊大厅自助打印机区即可打印报告单
三、核酸检测结果互认事宜
1)如持有本省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7日内真实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原件,可不再进行核酸检测。
2)如果患者不能除外特定明确原因发热者,必须在我院发热门诊再次进行核酸检测。
3)患者持外省市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时,仍需要在我院门诊复测。
注意事项
1.做核酸检测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以免引起呕吐。
2.采样前30分钟做到不喝水及饮料、不吸烟、不喝酒、不咀嚼口香糖等。
3.临检时要减少吞咽动作,不做清嗓子(例如咳痰吐痰)的动作。
4.被检测者需要正确佩戴口罩,检测前取下口罩,检测后立即戴好,可准备一个备用口罩,如果污染方便随时更换。
5.在采集时被检测者头后仰,尽量放松、深呼吸,张口发出“啊”"音,有助于暴露咽喉
6.采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刺激性干咳、恶心、呕吐等症状,但采集后会很快缓解或消失。
7.采集后被检测者应立即离开采集地点,避免在采集地点周围吐痰、呕吐。
温馨提示:进入医院,佩戴口罩,保持一米安全距离,出示健康码,配合体温检测。谢绝探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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